朝花夕拾:从离开时说起,1号公路和拉斯维加斯的记忆碎片
无论是赶鸭子上架还是快刀斩乱麻,把上一篇拖了四年多的哈希表文章发出来后,终于没有了借口不继续更新博客了。即使已经错过了许多想要写东西的冲动,即使在这个万物问AI的年代也没有多少人还亲自阅读博文,即使很多游记现在记录时已经要套上“朝花夕拾”的标签了。
我觉得我需要一定的记录,不然自己有时会忘记了别人说过的话,或者去过的地方。如果从不发表,自己手机里存着的照片可能再也不会见光(虽然一共也没几张)。
总之,又有借口写一点什么了。
说来好笑,我还在美国的时候非常适应呆在室内的生活,适应到完全不出远门去旅游/徒步也过得自得其乐。回到国内后才开始去许多地方徒步,有了不少户外的爱好。现在想来,也是错过了许多美景。
那些年断断续续去了一些地方,数量不多。写写离开前的一年吧,这里面值得记录的,或许也就是加州一号公路和拉斯维加斯了。
加州1号公路
1号公路说起来离湾区也算挺近,但是挺长的一段时间并无动身一去的动机。直到朋友约起,才一辆车塞进多名大汉开始向海进发。
这条路的风景符合我对美国西海岸景观的一切想象。碧蓝又有些深色的海水冲刷着海滩或峭壁,再远处是覆盖了青草的山,绵延的公路在海边起起伏伏。
第一次见到了用作macOS曾经各个版本名的地名——Big Sur、Monterey——才知晓它们之间相隔并不遥远,也惊讶加州如此短的距离内能有这般多样的地貌。
一号公路便是这样给我留下了一瞥,我如其他游客般匆匆而去。
拉斯维加斯
当确认要离职后,便想着和同事与朋友共同规划一次旅行。说来不知道会不会是一种并不独特的规律,在我不知道还会在公司时,并没有和同事发展工作以外的私人联系,而当知道自己要离开后,反而会和同事变成关系更好的朋友,可以丝毫不去想一切烦心的活计,单纯地建立起更纯粹的关系。
我还记得去YX家聚会时,我第一次使用超过6kg的牛胸肉做了一次美式慢烤。在此之前的所有尝试都是使用更小的牛胸肉制作,总觉得外层早已温度过高、失水过多,而内层还未来得及发生胶原溶解的反应,因此吃起来并不会有足够的嫩度。这次用了一整块牛胸肉,从凌晨开始在家里进行慢烤,然后白天再带到YX家里,中间几次喷水补水。
最终虽然外部形成了还可以的焦壳,也有一定的liquid smoke带来的烟熏环,但是还是失水过多,并且可能由于修去了过多的脂肪,瘦肉占绝对主导,导致肉不够嫩,算是遗憾。
三人临时规划一次出游,选定了拉斯维加斯后,在飞机和开车中选择开车。在团建后早早地开始了一路的长途奔袭。从San Jose到Las Vegas不停歇地开八个小时左右。这一路上,车外的景象从郊区变为农田,从农田变为荒漠,再最终抵达了荒漠中的拉斯维加斯。
现在想起这段公路旅途,倒也没有任何对于时间上难以忍受的地方了,只记得几人轮流开车,似乎时间就一晃而过了。
去和回我们都轮流开车,其中 RD 开得最久。他说自己以前一个人跨州搬家,车里塞满了全部家当,就这样横穿了大半个美国,或许他真的有可能挺喜欢开车。轮到我开久了,注意力会不知不觉松下来,车偶尔压到边线,车机便响起提醒——大概它比我更清楚我什么时候走了神。
当时正处一个三日假期,拉斯维加斯最有名的几个酒店价格颇为惊人,我们在一个Hyatt加盟的老旧酒店住下了。那几个晚上我们三个挤在同一个房间里,算是把房间利用到了极致。不过即使是这样的酒店,一楼也是充满游人的赌场布置,可能这里的每个大一些的酒店都是如此吧。
在那里我不记得自己有没有掏钱下场了,似乎我拿了朋友的五元钱拉了几下老虎机,然后钱就消失了。
在出发之前,我忘记是谁先提到了一句长岛冰茶,并且说要在拉斯维加斯喝到非常好喝的长岛冰茶。而当我们在酒店赌场的一个略有些老旧的吧台点了三杯长岛冰茶品尝后,每个人都面露难色。当然,我本来也不知道长岛冰茶是什么味道,也不知道该对它有什么样的期待,因此也不至于特别失望。但是此事有一桩未解之谜在于,我印象里自己那一杯长岛冰茶可能也没喝完,然后正常地和大家坐电梯上酒店回了房间,在房间里又聊了会天,并无什么反常之处。事后却有人说,我在那时似乎脚步有些摇晃。我和其他人的记忆出现了冲突,想必是有一个人的记忆出了偏差。
在拉斯维加斯能看的东西可以预料,是一个旅游城市所拥有的那些。我们第二天还去逛了一些其他酒店下面的赌场,发现大同小异,不过是装修更加新一些整洁一些。
在拉斯维加斯之前,我几乎从没踏入过商场里那些有生人勿近气场的店;这回因为是和别人一起,也就跟着体验了一次消费主义的氛围——尽管未必真买了什么。我们陪着YX买耳钉当作礼物给她妈妈,看着她用着简直有些浮夸的英语和销售东拉西扯,而那个销售非常会给人情绪价值,让人觉得在这里买简直是再合适不过了。
有天晚上看完演出已经很晚,本来以为都找不到吃饭的地方了,结果我们还是找到一家很传统的美式餐馆,卖的无非汉堡、牛排这类典型的食品,店里却几乎坐满,也说不清都是些什么人、为什么这个点还在这儿。而无论几点回到酒店,穿过一楼的赌场,那里永远灯火通明、人声不歇,看不出此刻早已是深夜。
它确实是座纸醉金迷的城市——而纸醉金迷本就是它兜售的东西。狂欢、消费、放纵,游人因此被吸引而来,我们也不例外。尤其入夜,城里灯火通明,城外却是漆黑一片的荒漠;两相对照,这地方就像在《疯狂的麦克斯4》那样的末日旷野里,硬生生垒起来的一处人类聚居点。
也就是说,这座城市里存在着某种逆着自然而建的趋势。离开的路上,我们对这点感受得更深:来时天已经黑了,走时太阳还在,于是能完整地看着景象从都市变回荒漠——这个过程简直是断崖式的,而非渐变式的。
回去的一路上,又一次体会到了一场公路旅行可能是什么样的感受。在中间的一些路段上,前后都看不到一辆车。苍茫的黄色中间只有我们。我们可以开得很快,也可以按照限速驾驶。在高速的直线中,甚至会忘记了拐弯应有的速度是什么样的。
我想我之所以对这趟行程留有较深的印象,也许还是因为通过这次公路旅行,和其他人的关系变得更深刻,成为了朋友。
有些旅行留下的回忆总是和人相关的,我想。
暂时先写下这些,或许有些东西有时间会再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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